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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301小说网 > 网游小说 > 扶明录 > 第1207章 认祖归宗
    开平王府就是大明开国战将常遇春的的怀远候府邸,常遇春像极了当年的霍去病,骁勇善战,常直言有十万大军便可横行天下,军中人称常十万,只可惜英年早逝,即便如此仍位列大明开国功臣第二,可见其战功赫赫。

    不知是否常家祖坟没埋好,常遇春早逝不说其后代也命运坎坷,两个儿子常茂和常升都不得善终而且家门中落被贬为庶民流落四方,至第五代常复被弘治寻来安置南京世袭南京锦衣卫指挥使,至第八代常玄振在嘉靖十一年续封怀远候,从此门庭方才平稳,常家人也也吸取祖上教训,行事低调少掺和些乱七八糟的事,传到如今的十二世乔延龄连那世袭的锦衣卫指挥都不稀罕了,有人猜测是因为乔延龄不想和魏国公府多龃龉。

    乔延龄虽对官衔不看重,但非常关心国事,去年全楚沦陷时他自请去九江协守,还要组织江都常氏族人练兵抗贼,不过都被崇祯帝否决了,但可见其有一腔忠君卫国之心,且史料也记载,南都勋贵多恣睢自肆,独延龄以守职称。

    且其淡泊名利,崇祯殉国后,眼见南明小朝廷瞎胡闹,马士英和阮大铖乱政,一怒之下挂冠而去,隐居乡野种菜为生,贫穷潦倒甚至死了都没钱入殓,可见其气节。

    自从去年毛遂自荐未遂,乔延龄便有些心灰意冷知朝廷根本就看不上他们这些勋贵之后,要能力没能力要实力没实力,指挥纸上谈兵瞎嚷嚷,特别是常家都多少年没带过兵上过战场了。

    想想祖上的荣耀,赫赫有名的常十万啊,可如今……国难当头却只能在府里混吃等死,一代不如一代愧对祖宗啊!常延龄在侯府里每日蹉跎雄心已死但对国事却更加关注,邸报每期必看,又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各处战区的局势,当然以北方为主,甚至令家丁去城外长江口向拿来客旅打听。

    东厂突然冒出个太监崛起速度令瞠目,战绩令人结舌,而且竟然还是个同姓,于是特别关注此人,随后各种传闻蜂拥而至听的常延龄热血沸腾,时而抚掌时而叹息,堂堂开平王之后为何就不能出此等人才,偏偏还不如一个太监,祖宗的脸都被丢光了。

    常延龄虽淡泊名利,但对家族荣誉却是看的极重,否则也不会有后来宁为布衣亦不狼狈为奸的气节了。

    北方战乱平息了,那太监以一人之力倾半国兵力财力,几场大战将贼军同鞑子打的狼狈而逃,保北方两年内再无战患之忧,可眼下南边贼患愈烈,已经打到家门口,南京虽有兵数万,可连个会打仗的人都没有,贼军若莱也只能守城御敌,怕是连出城鏖战都不敢,甚至有可能都还守不住。可即便守得住南京城,那其他地方呢,就任由贼军糟践了么?

    所以若想破敌,还得那个太监前来打援,常延龄同史可法交好,他已从史可法口中得知小太监必南下打援,而且史可法对小太监的评价特别好,好到让他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文官特别是史可法这种性格刚直的文官不可能对一个权监有好脸色的,更别提这么好的风评。

    看来这太监必有奇特之处,常延龄每日都在盘算,若其来南京周边,一定要寻个机会见上一面,甚至舔着脸让相求史可法到时引见,史可法这人实诚,只说若其来南京当为引见,至于人家见不见却不敢保证,因为那个小太监不喜欢社交,特别是文官和勋贵,这让常延龄有些失落,不过总算还是有机会的。

    所以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个费尽心思可能都见不到的人,今儿竟然主动上门了。

    常宇并非直接冒然上门而是有人先行探路。

    晌午刚过,侯府大门便来了个仙风道骨的道人,叩门直接怼家丁说要见常府家主常延龄。家丁虽见其气质不凡却也不可能你说见就见啊,何况如今招摇撞骗的江湖人那么多,于是便要哄他走,就在这时那道人一抬手,便见袖里冲出一团黑雾化作虎头,隐隐间竟闻呼啸之声。

    家丁大骇不敢怠慢急忙将其迎入府内,连忙禀知常延龄。

    常延龄闻讯略感惊讶便来大堂相见,那道人果真仙风道骨,从面相看便不似奸邪之徒心中便有好感,正待说话那道人却先出声:“贫道乃广平府吕仙祠方丈一方,见过常家家主”(注:方丈一词本是源自道家,佛入中途后入乡随俗也称方丈)

    广平府吕仙祠,常延龄是听过的,但却不明白这道人登门所来为何,莫非是化缘打秋风来着,但一般人都会称他侯爷,可这个道士却叫他常家家主令人意外,于是拱拱手:“一方道长有礼了”。

    李慕仙微微颔首然后左右四顾:“开平王之后出了个天纵之才,常家当兴五百年!”

    果然是来打秋风的,常延龄心中苦笑,不管是和尚还是道士上门,都是这一套,要不你家有灾了要么你家有喜了,反正先找个由头然后可劲忽悠着。

    这年头的百姓都迷信豪门大户更吃这一套,即便有不信的也不愿意得罪这些僧道,多是施舍些钱粮将其打法走。

    不过这道士的话挺有意思,常延龄本无所事事便想听他扯一会打法无聊,没急着打发他,然而当李慕仙下一句话就让他惊的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贫道乃东厂督主常公公幕僚”。

    东厂的人,那太监的人!

    “常公公何在?他来了南京?”常延龄稍稍恢复神色赶紧问道,李慕仙却轻轻摇手示意其不用紧张:“督主在他处公务,特令贫道先来侯府知会一声,开平王第十四孙常宇稍后便来拜见叔公”。

    什么!常延龄如五雷轰顶,蹭蹭蹭连退数步一屁股又坐到椅子上,满脸愕然看着李慕仙,堂堂东厂督主,那个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杀神太监竟然是大明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后裔第十四孙???

    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个霹雳,实在不可思议。

    可其堂堂东厂督主自然不可能随便认祖宗啊,当然常家也不能随意因为一个人姓常你想认祖宗俺们就承认了,必须得捋捋对不对,这也是李慕仙的聪明之处,他只说是常遇春之后,并未说清其究竟哪一支。

    常遇春有子常升常茂,常茂死时无子这一脉算是绝了,常升有子常继祖,然而其当时被贬云南才七岁在云南那边开枝散叶,不可能在北边留后,而常宇籍是河北,你要说是常升和常茂嫡系那绝对对不上号。

    所以只能从第五世常复率族人回南京后大开枝叶。嫡系,旁系再开枝散叶就很难追究了,而且有的可能只是常家的家丁娶妻生子之后也会说是出自常遇春之后,这种事很难查的仔细。

    比如去年常延龄就请旨把江都常家沙族人上千以练兵剿贼,江都在扬州那边,洪武元年朱元璋赐第当时还是鄂国公常茂于扬州小东门榆柳巷留下这支族人开枝散叶到明末已有数千之众,他们均言常遇春之后,然而常茂无后呀!

    所以常宇的真实谱系根本无从查起。

    “督主大人自幼丧父,家贫如洗其母养至十岁亦撒手人寰,临终之际还不忘嘱咐其乃开平王之后!后为生计不得入了宫,时常痛哭流涕大呼愧对祖宗……其如今虽已名震天下然每思及于此便是痛苦万分,时刻想着认祖归宗却又顾忌让祖宗蒙羞,特遣贫道前来闻讯家主的意思”。

    李慕仙娓娓道来,常延龄五味杂陈心里却也有了个大概,嫡系长子长孙一脉不可能混到这种地步的,极有可能是哪一旁支才会如此,但也不好说,二世祖道五世祖中间常家不也都是平民么,那时的嫡系和旁系混的也没差别,为了生计也是四处奔波,保不齐或许是那是传到北边的一支,至于具体如何其幼年丧父所知不详亦无从考究,至于说回祖籍问族人,李慕仙解释:“曾去往,受兵祸牵连早无人烟”。

    这句是实话,河北境内李自成的贼军席卷,鞑子的骑兵掠劫,千里白骨十室九空。

    对于这么一个权势赫赫的太监来认祖归宗,常延龄一时之间也拿捏不了主意,权势谁都想依附,但太监身份的确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在这个时代无论谁家出了个太监都是家门之耻。

    虽说入汪直,魏忠贤那种权势熏天的大太监,无数人溜须拍马攀附于他们,甚至恬不知耻认他做父,可表面是如此,背地哪个不在戳脊梁骨,从骨子里看不起他们。

    可一边跪舔叫人家爹,一边暗地骂爹这种人不更可耻么,常延龄想到此处心中便释然,也知道常宇为何提前遣人来,就是不显得事发突然让他左右为难。

    “吾祖上亦曾为贼,却终成咱大明开国功臣,所谓英雄不问出身,常公公为生活所迫身不由己入宫亦不过为了活命,其虽为宦官却也是顶天立地的汉子,胜过如今大明不知多少自以为是的人,其一己之力扫平贼乱立我国威,我常家以其为荣,岂能有不认之理”。

    常延龄这话一出口,李慕仙便知事成了,虽不知其相认的理由是什么,但绝对有所考量才做了这个决定,于是哈哈一笑:“常门再行五百年绝非空话”。

    “道长万不能欺我”常延龄郑重道。

    李慕仙也正了正神色:“贫道精通周易奇数,若无把握岂能信口开河,若无几分本事拿督主大人岂能留贫道在身边辅佐,其能战无不胜所向披靡自有贫道相助之处”。

    见他这么说,常延龄愈加好奇,他本就对常宇兴趣极大,此时岂能放过八卦的机会,于是让人奉茶,两人在堂上一个吐沫横飞,一个侧耳倾听,不知不觉天色已近傍晚,却依然意犹未尽。

    “当时青州城外数万鞑子骑兵,侯爷您知道鞑子的骑兵有天下无敌之称……”李慕仙正说着青州大战,说道紧要处常延龄双拳紧握,紧张的大气不敢喘一口。

    就在这时官家急急跑来:“老爷,老爷,门外来了两人,说姓常应邀而来”。

    啊,常延龄蹭的站了起来:“快,快,开大门迎接”。

    常宇站在常府大门外,见家丁进去通报后很快侯府大门打开,十余家涌出便知事已成,而他竟也有些紧张,整了整衣衫便见李慕仙跟着一个中年男子快步走来,连忙迎向前去拜倒:“开平王十四世孙常宇给叔祖磕头了”。

    常延龄快步向前探手将其扶起,虽有心里准备却依然免不了一惊,怎么会如此年轻,星眉剑目面如冠玉,一身杀伐之气若隐若现哪里有一丁点儿太监气质,更想像先祖那样的军中悍将,他甚至有一瞬间觉得这是不是一伙骗子。

    “常门有此后人,先祖当以为豪,吾辈亦以为荣,常公公请”。常延龄先前听了常宇的赫赫战功早就佩服不已,如今见了人一表堂堂顿生好感,一时忽略了其太监身份。

    “叔公呼我常宇便好,此为家事不敢当请”。常宇赶紧拱手道,他给自己便的身份是常遇春第十四世孙,小常延龄两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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